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3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19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
币 100 元。截止 2020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19,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玖佰万元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322,547.1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2,677,452.82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贰佰陆拾柒万柒仟肆佰伍拾贰元捌角贰分)。
截止 2020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3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 22.82 元,2023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日余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212,677,452.82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4,296,627.62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723,287.67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218,539,892.47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507,431.99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5,000,210.66
减:募集资金专户应支付的全部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79,352.82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221,877.18
三、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22.82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22.82
现金管理余额 ---
四、差异(三 - 二) 1,221,900.00
注: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221,877.18 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22.82
元,差异 1,221,900.00 元,系部分发行费用 1,221,900.00 元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3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
向 1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723,404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80 元。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 539,999,995.20 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叁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伍元贰角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950,681.6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8,049,313.53 元(大写人民币伍亿贰仟捌佰零肆万玖仟叁佰壹拾叁元伍角叁分)。
截止 2022 年 1 月 2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5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 352,838,584.83 元,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日余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528,049,313.53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7,986,808.17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83,810,744.42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0,637,051.25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减:募集资金专户应支付的全部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352,225,377.28
三、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352,838,584.83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82,838,584.83
现金管理余额 170,000,000.00
四、差异(三 - 二) 613,207.55
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352,225,377.28 元,募集资金实际余
额 352,838,584.83 元,差异 613,207.55 元,系部分发行费用 613,207.55 元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宝莱特医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
经本公司 2022 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
保证专款专用。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广东宝莱特血液净化科
技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
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与开源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2021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通证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和监管。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
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820000644101022 154,500,000.00 ---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 2002021729100509347 60,000,000.00 --- 活期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820000511901025 --- 22.82 活期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8200005119210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