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2 月 26 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同
意向 1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2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14.08元/股。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34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 划草案时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激励对象 获授第二类 占授予权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益总数的 公告日股本总
数量(万股) 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付建伟 中国 董事、副总裁 20 7.1429% 0.1369%
2 梁瑾 中国 董事、副总裁 15 5.3571% 0.1027%
3 杨永兴 中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0 3.5714% 0.0685%
二、核心骨干人员 131 人 207 73.9286% 1.417%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52 90% 1.725%
预留部分 28 10% 0.1917%
合计 280 100% 1.916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3)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经董事
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公司 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40%
票第一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第三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度授出,则各年度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同首 次授予安排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授出,则各年度的归属期限和 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票第一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票第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于满足归属条件 的激励对象,需将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按照公司规定缴款至公司指定账户,由 公司统一办理归属事宜,逾期未缴款视为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6、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2021-2023年各年度的营业收入作为业绩考核目标,首次授予 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2021 营业收入不低于 11 公司当年完成业绩目标 100%以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亿元 上,则 100%归属当年可归属的限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营业收入不低于 13 制性股票;当年完成业绩目标 8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2022 亿元 以上,但不足 100%,则归属同等
比例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完成业绩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营业收入不低于 15 目标不足 80%的,则限制性股票失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2023 亿元 效作废,不作归属。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数为准。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其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公司层面按业绩归 属比例与相对应年度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制定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珠海市德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已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0日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1月14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21年2月26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0名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