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九名,
实际出席的董事共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 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裁燕金元先生所作《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
2019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治理结构 日臻完善,较好地完成了 2019 年度经营目标。
(以上议案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第四节相关内 容。公司独立董事谢春璞先生、陈思平先生、何彦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
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燕传平先生向董事会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以上议案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下,公司拟定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3319号),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71.28万元,公司2019 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1,308.31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9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0.83万元,余下未分配利润为1,177.4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625.57万元,再减去报告期内实施的2018年年度现金分红1,460.88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42.16万元。
公司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08.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921.76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股本状况和股东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公司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 8 票,回避 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了会计资料等各类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及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其担任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表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燕金元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此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以上议案表同意 8 票,回避 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张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燕金元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黎晓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以上议案表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宝瑞医疗、申宝医疗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宝瑞医疗、申宝医疗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宝瑞医疗、申宝医疗分别在华润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起 24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由董事会审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总裁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处理宝瑞医疗、申宝医疗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相关的手续和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润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申请办理综合授信的
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华润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期限 24 个月。该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公司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明、保函等与公司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责任重大,为积极推动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将独立董事薪酬由每年税前 8 万元调整为每年税前 10 万元,自 2020 年开始执行。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表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0年 5月15 日下午 14: 40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
岸科技创新一路 2 号宝莱特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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