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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8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45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

新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

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31 人,代表股份 56,874,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93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24 人,代表股份 56,824,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9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50,10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3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28人,代表股份1,430,7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7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1,380,6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4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50,10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343%。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提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逐项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82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9%;

反对5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1%;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

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8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6.4982%;反对5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1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8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

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9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8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

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9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82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9%;

反对5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1%;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

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8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6.4982%;反对5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1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8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9%;

反对5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1%;弃权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其中,中

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6.4563%;反对5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18%;

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9%。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8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

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9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8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

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9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8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

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9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8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

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9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8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

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9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8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