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23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3、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1016号科技绿洲三期6号楼
4、召集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方式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和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网络投票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玉军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3,611,04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3.91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162,95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56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2,448,0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3517%。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8,09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4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8,0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72%。
公司董事苏玉军先生、陆廷洁女士、叶磊先生、杜力耘先生、徐江先生、庞金伟先生、乐嘉锦先生、孙冬喆女士出席会议,董事肖作毅先生委托董事苏玉军先生出席;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史天慧女士、陈玉凤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46,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8%;反对
64,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6547%;反对 64,1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3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46,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8%;反对
64,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6547%;反对 64,1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3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46,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8%;反对
64,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6547%;反对 64,1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3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46,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8%;反对
64,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6547%;反对 64,1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3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46,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8%;反对
64,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6547%;反对 64,1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3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46,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8%;反对
64,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6547%;反对 64,1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3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史天慧律师、陈玉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