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44 深市 迪安诊断


首页 公告 迪安诊断: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迪安诊断: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4-084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3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以及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关于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311,6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4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4
日及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
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时起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及
2024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
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的进展公告》。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间为 2024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880,0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2%,最高成交价为 18.9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64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546,473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等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会秘书陶钧女士拟自 2024 年 7 月 2 日起 3 个月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已完成,公司董事会秘书陶钧女士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85,900 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交易行为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88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2%。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以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3,520,375    19.76%      137,400,375    21.9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1,459,061    80.24%      487,579,061    78.02%

三、股份总数              624,979,436  100.00%      624,979,436    100.00%

  注: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做出安排并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