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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8

迪安诊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73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1 月 18 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迪安诊断”)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4号文核准,迪安诊断技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428,843股, 发行价格为15.48元/股。截至2018年12月27日,募集资金总额为1,074,758,489.6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782,480.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1,976,009.60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7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披露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相关内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        51,156.62            51,156.62

 2  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19,932.22            19,932.22

 3  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      23,178.80            20,856.80
      及设备改造项目

 4  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                        15,530.21            15,530.21

                  合计                        109,797.85          107,475.8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变更后,公司剩余未完结募投项目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杭州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      30,457.46            30,457.46

 2  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及      23,178.80            20,856.80
      设备改造项目

 3  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      5,157.40              4,641.66
      提升项目(新增)

                  合计                          58,793.66            55,955.92

    备注:杭州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为原项目 1“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
 提升及研发项目”的子项目。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94,891.43 万元(含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剩余资金 13,166.40 万元(含利息损益)。根据项目在整个实施阶 段的资金使用进度,为有效的提高募集资金效率,在确保不影响项目正常进度的 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暂时性补流。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70,000 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
 金项目专用账户。

    2、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
 目专用账户。


  3、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9 月 3 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4、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已经将本次暂时性补流中实际使用的 37,0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5、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已经将上述暂时性补流中实际使用的 11,9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始终坚持“服务+产品”一体化商业模式,随着公司在全国实验室布局和主要区域内渠道网络的建成,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12 个月预计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 365 万元,进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六、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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