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临2013-003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 BARC 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迪安”)
与 Bio Analytical Research Corporation (以下简称“BARC”)共同签署了《合
作协议》,双方拟在新药研发外包(CRO)的临床试验领域开展紧密合作,现将该
合作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风险提示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因素影响,或
是质量控制、操作程序、检测结果出现问题,都会对合作的正常进行造成一定的
风险。
本协议为双方开展 CRO 业务的指导性协议,后续会针对每个委托服务项目签
订具体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具体事宜,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作方介绍
BARC 作为全球领先的临床研究中心实验室,有 28 年历史,总部设在比利时。
分支机构遍布欧洲、南非、美国、澳洲、新加坡、日本等。可提供的服务为:超
过 2000 个检测项目,从普检到特检;开发新检测;储存样本/国际生物库;国际
物流;统一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电子化及数据管理。
其母公司 Cerba European Lab 是以特检为特色的欧洲领先的医学实验室集
团,总部在法国,实验室分布欧洲各地,雇员 1800 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拥有的国内高水准医学独立实验室及品牌影响力,以及 BARC 在 CRO
领域的领先地位,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1、BARC 将其所有在中国的临床试验业务框架范围内的实验室检测业务交给
上海迪安,并对上海迪安在 CRO 业务开展上提供规范性指导。
2、上海迪安将在其可利用的经营场所中向 BARC 提供足够的空间以确保开展
合同约定的 CRO 相关业务。
3、BARC 不得在中国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检测实验室业务,除了以下例外:该
检测是临床试验相关的发起人强制要求的;该检测上海迪安在技术上是无法胜任
的;在本协议签署前,已经在中国和其他实验室进行的临床研究的。
4、合作期限:201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除非一方在最初或更新期到
期前的至少十二个月以挂号邮寄方式通知另一方其决定不再续签协议,本协议自
动延续 3 年。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迪安通过 BARC 实验室严格的质量稽查和检测能力比评 PT 计划,成为其
中国唯一的全球中心实验室,采用全球统一的质量标准、检测平台、试剂、方法
和 SOP,全球统一的项目管理、服务器及数据库,可进一步提升公司 CRO 技术水
平,有效开拓中国市场以及拓宽国际化合作领域,为亚洲以及其他地区提供具有
国际标准的临床研究中心实验室服务。
五、相关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
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