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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瑞丰高材: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138,425.4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874,074.7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287,407.4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04,794,541.13 元,减 2021 年度利润分红 27,878,721.8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15,502,486.59 元。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 2023 年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近年来新增产能较多,以及未来新增产能投产情况,对经营性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经董事会研究,公司 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 2022 年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日常经营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各种因素的前提下,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重视对股东的回报,并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 2023 年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同时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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