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8-042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18年5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年5月2日
2、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71人,授予数量为435.6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日股本总额的
股) 例 比例
1 刘春信 董事、总经理 90.00 20.66% 0.44%
2 唐传训 董事、子公司总经理 40.00 9.18% 0.19%
3 周海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9.18% 0.19%
4 许曰玲 财务总监 15.00 3.44% 0.07%
5 赵子阳 董事会秘书 15.00 3.44% 0.07%
6 邵泽恒 董事、销售部部长 4.00 0.92%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65人) 231.60 53.17% 1.12%
合计171人 435.60 100.00% 2.11%
3、授予价格:5.54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授予限制性股票解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除限售安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5月9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8)第395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8年5月4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864,592.00元,股本为人民币206,864,592.00元。根据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由刘春信、唐传训等17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购限制 性股票4,356,000股,贵公司增加股本4,356,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11,220,592.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8年5月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刘春信、唐传训等17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购款24,132,240.00元, 其中:增加股本4,356,000.00元,转入资本公积19,776,24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864,592.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06,864,592.00元,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7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17)第019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5月4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220,592.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211,220,592.00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5月2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24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权激励股份)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38,691,471 18.70% 4,356,000 43,047,471 20.38%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168,173,121 81.30% 0 168,173,121 79.62%
股份
三、股份总数 206,864,592 100.00% 4,356,000 211,220,592 100.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2017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1480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211,220,592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1450元/股。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6,864,592股增加至
211,220,592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周仕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047,452股,占公司本次股份变动前总股本的22.74%;本次授予完成后,周仕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本次股份变动后总股本比例减至22.27%。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