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8-023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瑞元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任元林先生、
李梦珠女士、陈丽君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
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瑞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瑞元”)的
《告知函》,获悉江苏瑞元于2018年4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
式增持本公司股份5,428,5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24%。本次交易前,江
苏瑞元及一致行动人任元林先生、李梦珠女士、陈丽君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686,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本次交易后,江苏瑞元及一致行动人任元林先生、李梦珠女士、陈丽君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115,0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24%。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人 增持方式 交易时间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江苏瑞元 大宗交易 2018年4月16日 12.67 5,428,566 2.624%
二、本次增持前后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情况
增持前持股数及比例 增持后持股数及比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江苏瑞元 11,824,500 5.716 17,253,066 8.340
任元林、李
梦珠、陈丽 8,861,961 4.284 8,861,961 4.284
君合计
合计 20,686,461 10 26,115,027 12.624
三、其他事项说明
1、股东江苏瑞元此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瑞元出具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