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证券代码:300243 公告编号:2013-057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2013年11月1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摘要已经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
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
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98人,具体分配如下表:
获授股 获授限 占授予 获授权益
占授予 占目前
票期权 制性股 限制性 占本次授
姓名 职务 期权的 总股本
数(万 票数(万 股票的 予权益总
比例 的比例
份) 股) 比例 数的比例
刘春信 副总经理 48 40.07% 48 40.07% 40.07% 0.93%
宋志刚 副总经理 6 5.01% 6 5.01% 5.01% 0.12%
1
唐传训 董事 2.604 2.17% 2.604 2.17% 2.17% 0.05%
周 海 董事 1.788 1.49% 1.788 1.49% 1.49%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 61.404 51.26% 61.404 51.26% 51.26% 1.20%
务(技术)人员(94 人)
合计 119.796 100.00% 119.796 100.00% 100.00% 2.33%
4、行权/解锁安排
在可行权/解锁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解锁条件,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
权/解锁。行权/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个行权/解锁期 4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个行权/解锁期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个行权/解锁期 3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行权/授予价格:公司2012 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6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2.000000 股。该方案已于2013 年6月28日实施完毕。根据《山东瑞丰高
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本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息后,需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调
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44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27元/
股。
6、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行权期/解锁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
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锁条件。各年
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 以2012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第一个行权/解锁期 2013年年度净利润较2012年增长率不低于10%。
2
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以2012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第二个行权/解锁期 2014年年度净利润较2012年增长率不低于21%。
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以2012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第三个行权/解锁期 2015年年度净利润较2012年增长率不低于33%。
(2)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
根据公司制定的《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在行权/解锁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若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