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副总经理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书面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华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陈华先生原定任期至 2026 年 1 月 6 日届满,其承诺将于原定任
期内至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 年 5 月修订)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陈华先生负责的工作已顺利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陈华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