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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瑞丰光电: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丰光电”)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通过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瑞丰光电(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74,455,641.57元,已提取法定公积金2,349,562.14元。2021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72,106,079.43元人民币,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72,253,082.93 元 人 民 币 , 至 2021 年 末 累 计 可 供 投 资 者 分 配 利 润 为
244,359,162.36元人民币。

  公司拟定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0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同意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方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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