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瑞丰光电 股票代码 30024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雅芳 康翔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
区第十工业区 1 栋六楼 区第十工业区 1 栋六楼
电话 0755-29060266 0755-29060266
电子信箱 investor@refond.com investor@refond.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18,476,444.15 515,718,122.35 39.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984,941.29 26,016,454.14 3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3,399,216.74 9,239,974.70 45.01%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9,662,179.83 -49,615,592.80 40.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54 0.0487 3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49 0.0487 33.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3% 2.16% 0.3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3,077,756,473.39 2,236,078,564.67 37.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74,758,824.92 1,246,144,852.01 58.4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东总数 24,124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数(如有)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龚伟斌 境内自然人 22.40% 150,195,307 9,617,307 质押 4,100,000
湖北省葛店开
发区建设投资 国有法人 5.74% 38,461,538 38,461,538
有限公司
上海世域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世域一期私 其他 2.01% 13,461,538 13,461,538
募证券投资基
金
马亦峰 境内自然人 1.72% 11,538,461 11,538,461
北京和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和聚鼎宝- 其他 1.46% 9,807,692 9,807,692
福民财富 1 号
证券投资基金
王伟权 境内自然人 1.38% 9,269,590 5,422,053
华灿桥 境内自然人 1.18% 7,884,615 7,884,615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磐益一 其他 1.06% 7,115,384 7,115,384
年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刘丽萍 境内自然人 0.92% 6,177,202 -532,900
徐州博灏达股
权投资有限公
司-徐州博达 境内自然人 0.89% 5,994,777 5,994,777
盛世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的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刘丽萍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899,100 股,
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占公司总股本 0.58%.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
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423,488 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9,918.28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5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6月1日,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详情
请见公司2020年6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瑞丰光电: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等,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7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472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7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0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12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458,23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182,7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859,131.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323,664.77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