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6日,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116.5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4,744,963股的7.70%;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4,744,963股的0.20%。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为465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具体内容于2020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