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9-05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已出售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并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并自行管理。存续期为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即 2017 年 7 月 28 日-2019 年 7 月 27 日。
截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共
计买入瑞丰光电股票1,291,900股,购买均价为15.480元,占公司总股本0.4672%。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所购股票锁定期自 2017 年 12 月 5 日起
12 个月。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的总股本
276,079,61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15213 股。
据此,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调整为 2,585,765 股。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进行展期,展期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28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公
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9-05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
完毕,总计卖出股票 2,585,7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50,961,648 股的 0.4693%。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