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瑞丰光电;证券代码:300241;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股票交易价格于2019年3月22日、3月2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21.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对于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核查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对于近期公共传媒是否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核查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核查
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对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的核查
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询问,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5
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伟斌先生于2019年3月18日-3月20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3,324,242股,占公司总股本552,579,221股的比例为0.6016%,增持金额为20,004,336元。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已于2019年2月28日披露(公告编号:2019-013),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