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7-09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已出售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16年5月9日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情况
2016年7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 截至 2016年7月21日,“国联证
券-南京银行-国联瑞丰光电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
共计买入瑞丰光电股票 2,592,383股,购买均价为16.9205元,占公司总股本
1.0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所购股票锁定期自2016年7月
21日起12个月。
3、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国联证券-南京银行-国联瑞丰光电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总计卖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7-096
出股票2,592,3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76,499,613股的0.9376%。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