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7-09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于2017
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
于2017年7月28日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自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28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7年12月5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具体情况见下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交金额 成交均价
持有人名称
(截至12月5日) (截至12月5日) (元) (元/股)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期员 1,291,900 0.4672% 19,998,612.00 15.480
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2017年12月5日起12个
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