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7-09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于2017
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
于2017年7月28日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自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28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7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购买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交金额 成交均价
持有人名称
(截至 11月28日) (截至 11月28日) (元) (元/股)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 1,266,800 0.4582% 19,608,797.200 15.479
持股计划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