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7-08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于2017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17年7月28日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自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28日在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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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