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 2016年7月22日。
2、授予数量:原授予数量为2468万股;实际授予数量为2459.62万股。
公司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2468万股调整为2459.62万股。
3、授予对象:原授予人数为151人;实际授予人数为144人。
公司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由151人调整为144人。
4、授予价格:5.69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459.62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5190.3413万股的9.76%。
6、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如下:
占目前总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姓名 职务 股本的比
票数量(万股) 数的比例 例
吴强 董事、副总经理 240 9.76% 0.95%
龙胜 董事 190 7.72% 0.75%
庄继里 财务总监 190 7.72% 0.7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839.62 74.79% 7.30%
骨干(141人)
合计 2459.62 100% 9.76%
7、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除激励对象兰杰华、孙钟羣、李成驰、朱振林、黄福生、黄波、黄阳7人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实施过程中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8.38万股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在2016年7月1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8、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的48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一年。锁定期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锁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锁定期满次日起的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解锁。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一个解锁期 1/3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二个解锁期 1/3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三个解锁期 1/3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9、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B、C、D、E五档。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D/E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锁额度才可解锁,未解锁部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解锁期考核不合格,则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锁额度不可解锁,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12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441ZC052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6年8月1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1,903,413.00元,股本为251,903,413.00元。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向151名自然人定向发行股票2468万股,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1)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8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6,583,413.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6年8月12日止,除7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放弃认缴外,公司已收到其余144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定向增发实际发行股票2459.62万股,发行价格为5.6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26,166.60元,其中计入股本的为人民币24,596,200.00元,计入资本
公积的为人民币人民币115,429,966.60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1,903,413.00元,股本人民币251,903,413.00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5月24日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441ZC031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8月12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6,499,613.00 元,股本为人民币276,499,613.00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7月22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8月25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前 增加股权 本次变动后
激励股份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88,324,164 35.06% 112,920,364 40.84%
0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5,991,187 10.32% 25,991,187 9.40%
03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7,709,250 3.06% 7,709,250 2.79%
03高管锁定股 54,623,727 21.68% 54,623,727 19.76%
04股权激励限售股 0 0% 24,596,200 24,596,200 8.9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63,579,249 64.94% 163,579,249 59.16%
三、总股本 251,903,413 100.00% 276,499,613 100.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51,903,413股增加至276,499,613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实际控制人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龚伟斌 73,335,261 29.11% 73,335,261 26.52%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公司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27649.9613万股摊薄计算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0.1201元/股。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验资报告。
2、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