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16年5月9日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上述计划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7月8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购买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交金额 成交均价
持有人名称
(截至7月8日) (截至7月8日) (元) (元/股)
国联证券-南京银行-国联瑞
1,588,983 0.63% 25,320,313 15.9349
丰光电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