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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飞力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下午14:00时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6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子夜先生、廖卫平先生、赵先德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下,结合公司 2022 年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安排,同时兼顾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368,124,03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087,441.92 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 2022 年 4 月 15 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各种原因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2021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拓展公司业务,满足资金需求,结合飞力达物流(深圳)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飞力达物流(深圳)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拓展公司业务,满足资金需求,结合上海飞力达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上海飞力达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重庆联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重庆联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重庆联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拓展公司业务,满足资金需求,结合上海飞力达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重庆联智供应链向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13,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一年内有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是为了满足其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主营业务发展,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利息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总体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8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授信银行                  贷款条件  授信额度(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4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2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12,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15,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12,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7,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5,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支行          信用              5,0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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