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6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9,437,321.14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54,148,933.52 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51,524,726.48 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本性支出较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股本总数 593,602,9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433,677.5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保障了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内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既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又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