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证券代码:300239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aotou Dongbao Bio-Tech Co., Ltd.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二年六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或“公司”)2022 年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或不能成立的风险。
4、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对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购买情况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存
在不确定性。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管理协议尚未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加、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持股计划将委托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具备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本持股计划进行管理,具体实施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等,总人数不超过 120 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 6000
万份,每份额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
筹资金及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若有),员工自筹资金与对外融资金额比例不超过 1:1(其中,任一单个员工的认购股数不超过总股本
的 1%),资金总额上限为 12000 万元。
本持股计划是否向外部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融资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以实际缴款金额和最终实施计划为准。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6、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竞价等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按本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和本次董事会召开前一日收盘价 7.86 元/股作为股票平均买入价格进行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买入股票总数量不超过 1526.71 万股,约占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 2.57%,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的要求。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满可展期。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8、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的 6 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9、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负由员工自行承担。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释义 ...... 7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10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 11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2
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18
八、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终止和展期的情形及决策程序 ...... 18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权益分配及处置办法 ...... 19
十、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21
十一、公司融资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21
十二、一致行动关系和关联关系说明...... 21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22
简称 全称
东宝生物、公司、本公司 指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本次 指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
员工持股计划 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资产管理机构,专业机构,管理人 指 指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资产管理资质、
接受持股计划委托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第
三方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标的股票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的方式购买和持
有的东宝生物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指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意义和目
的在于: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有助于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价值;
2、实现公司与员工“同呼吸、共命运”,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 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 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 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名单。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应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正式在岗员工,参与对象应在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用。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及确定标准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等,总人数不超过 120 人,具体参加人数、名
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对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 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
(3) 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
(4) 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2、符合上述标准的参加对象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