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2019年3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021年5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共计16,561.79万股,其中:2015年10月发行3,288.91万股;2019年3月发行6,000万股;2021年5月发行7,272.89万股。具体为:
(一)2015年10月非公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288.9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42元。截至2015年10月3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75,592,996.68元,扣除发行费用11,541,218.00元,募集资金净额364,051,778.68元。
截至2015年10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06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66,092,447.98元,其中:公司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1,796,578.86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6,874,327.59元,其中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投入70,000,000.00元;2016度使用募集资金139,493,137.44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0,188,019.41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540,522.59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880,825.27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85,420.50元;本期使用募集资金5,233,616.32元。
2015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于2016年度归还。
2018年11月7日注销包商银行包头高新支行(账户号:600057293)募集资金账户将节余资金及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932.89元转入公司基本户。2021年8月31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账户号:49030154740001647)募集资金账户将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4,515,583.13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
(二)2019年3月非公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5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7元。截至2019年3月1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32,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11,762,670.28元,募集资金净额220,437,329.72元。
截至2019年3月1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07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0,832,689.49元,其中:公司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33,009,766.33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7,604,771.50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195,692.06元;本期使用募集资金2,022,459.60元。
2019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于2020年度归还。
2021 年 7 月 12 日 注 销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包 头 稀 土 高 新 区 支 行 ( 账 户 号 :
49030078801700000280)募集资金账户将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402.76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
(三)2021年5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58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72.8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60元。截至2021年5月25日,公司共募集资金407,281,7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0,588,219.7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693,480.24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5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70,467,256.92元,其中:公司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1,103,859.79元;本期使用募集资金189,363,397.13元,其中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投入160,859,104.04元(含2021年11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71,447,323.80元)。
2021年9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于2021年11月归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8,457,128.18元,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较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扣除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后余额126,226,223.32元多2,230,904.8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230,904.8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2021年4月,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于2015年11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于2019年3月签订的《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2019年7月签订的《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于2020年7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按照孰低原则),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于2021年6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一)2015年10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金额 截止日账
户余额
包头东宝生物技 包商银行包头高新支 600057293 - 已销户
术股份有限公司 行
包头东宝生物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 49030154740001647 364,051,778.68 已销户
术股份有限公司 头稀土高新区支行
包头东宝生物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 49030167330000038 - 已销户
术股份有限公司 头稀土高新区支行
合 计 364,051,778.68 -
(二)2019年3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金额 截止日账
户余额
包头东宝生物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 49030078801700000 220,437,329.72 已销户
术股份有限公司 头稀土高新区支行 280
包头东宝生物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 49030076801200000 - 已销户
术股份有限公司 头稀土高新区支行 001
包头东宝生物技 中国银行包头市金创 150860733447 - 已销户
术股份有限公司 大厦支行
合 计 220,437,329.72
(三)2021年5月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截止日账户余额 存储
方式
包头东宝生物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 4907007880
术股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0207 396,693,480.24 478,834.65 活期
包头九原支行
包头东宝生物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 4907007680 通知
术股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004 - 58,175,422.60 存款
包头九原支行
包头东宝生物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 1556701624
术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包头市九 05 -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