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9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484,130.6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为 163,639,104.64 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56,101,403.5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1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6,101,403.56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推进,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股本总数 593,602,9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561,617.9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用于未来发展,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既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又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