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7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股东海南东宝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海南东宝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一致。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
露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股东海南东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实业”,曾用名“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36,20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4)。截至 2021 年8 月 25 日,东宝实业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东宝实业除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协议转让、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等致使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外,东宝实业尚未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东宝实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东宝实业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经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区间内东宝实业持股变动情况
1、东宝实业股份变动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5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728,875 股,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已
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
司总股本由521,810,108股增加至594,538,983股。东宝实业持股数量未发生改变,持股比例由 26.60%被动稀释至 23.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2)东宝实业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恩股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
司 60,000,000 股股票转让给国恩股份。2021 年 8 月 6 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
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东宝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38,823,422股减少至78,823,422股,持股比例由23.35%变更为13.26%,东宝实业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3)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公司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核批准,同意公司将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93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94,538,983股变更为 593,602,983 股。因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东宝实业持股比例由13.26%增加至 13.28%,持股数量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4)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东宝实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经届满,
除上述股份变动之外,东宝实业尚未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情况 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时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比例
(%) (%)
海南东宝 合计持有股份 138,823,422 26.60 78,823,422 13.28
其中:无限售条 138,823,422 26.60 78,823,422 13.28
实业有限 件股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东宝实业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东宝实业所作承诺:“本公司在王军先生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豁免海南东宝实业有限公司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外,其余正常履行。
2、东宝实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东宝实业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东宝实业的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东宝实业将继续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对于 5%以上股东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东宝实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