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4-
038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知光”)所持有的公司7,650,000股和
13,000,000股(股份性质:非限售流通股)拟将分别被司法拍卖,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7.51%,占公司总股本的7.79%。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41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6%。若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76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18.77%。截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前10大股东中其他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未超过2%,本次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东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知光通知并经查询相关网络拍卖平台,获悉广东知光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是否为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本次拍卖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限售股 拍卖起始 拍卖截止 拍卖人 拍卖原因
致行动人 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及限售 时间 时间
类型
2024 年
广东知光生物 2024 年 10 月 30 广州市荔湾
科技有限公司 是 7,650,000 13.90% 2.89% 否 10 月 29 日 14 时 区人民法院 司法执行
日 14 时 (延时除
外)
2024 年
广东知光生物 2024 年 10 月 30 广州市荔湾
科技有限公司 是 13,000,000 23.61% 4.90% 否 10 月 29 日 14 时 区人民法院 司法执行
日 14 时 (延时除
外)
合计 - 20,650,000 37.51% 7.79%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拟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除本次所持20,650,000股股份将
分别被司法拍卖外,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044,822股,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持有公司股份15,366,266股,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70,41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6%。其中广东知光已质押及冻结
的股份20,650,000股(股份性质:非限售流通股)拟将被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
本的7.79%。
2、若本次法院已公示将被拍卖的20,650,000股股份最终均完成司法拍卖,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可能由70,411,088股
减少至49,76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26.56%降至18.77%。本次司法
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表示,近期正在积极与强制执行申请人沟通,如
在拍卖开始前未能与强制执行申请人达成一致,广东知光不排除通过广东知光
或其关联公司竞拍此次拟被拍卖的股票的可能。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需经过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广东知光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的披露网站为巨潮信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有关拍卖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