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承诺自披露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2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重大事项停牌期间,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公司筹划事项预计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3日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条款进行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就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截至目前,交易各方仍未就本次重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未签署正式重组协议。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及公司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为浙江惠迪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迪森”)的股权。惠迪森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6日,是一家生物医药领域公司,经营范围为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生产;药品、诊断试剂、医药中间体、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医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无实际控制人。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惠迪森控制权。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与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医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关投资方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朱卫平和王超签署了框架协议,未与上述交易各方签署正式协议。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8年2月2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2月2日和2018年2月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和《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2018年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2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2018-032、2018-034、2018-036)。
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
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2018-058、2018-059)。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公司于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23日、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8日、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2018-073、2018-07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2018-077、2018-079、2018-080)、《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2018-085)。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7月17日前完成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的披露工作。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18日开市起复牌,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并于2018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
二、公司停牌期间及复牌后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上市公司及交易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期间,公司与交易各方就本次重组方式及重组方案具体条款进行了反复协商和充分论证,并就关于本次重组的其他重要事项与交易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同时,上市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各中介机构进场后积极履行必要的核查程序,收集相关工作底稿,对标的公司管理层、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履行必要的访谈及其他核查程序。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司股票复牌后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向投资者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风险。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条款进行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就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截至目前,交易各方仍未就本次重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未签署正式重组协议。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及公司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过程及程序
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经过认真商讨和审慎研究论证,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同意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履行了如下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者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紧紧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规划,在药业领域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与业务发展机会,促进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六、公司相关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市公司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聘请天风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重组进展信息真实,上市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八、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