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6-094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的相关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2015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
月10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现将该计划锁定期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成立易方达资产兴昊3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昊3号资管计划”)进行管理。2015年11月10日,兴昊3号资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购买均价为43.906元/股,购买数量3,522,42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43%。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2015年11月11日起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3,522,4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3%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已届满,未出现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依据公司发展状况及证券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通过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兴昊3号资管计划”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
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根据
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股票的购买。
3.当易方达资产兴昊3号资产管理计划名下的资产全部变现后,本员工持
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已全部变现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提前终止或延长。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