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237 股票简称:美晨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112558 证券简称:17美晨01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1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 5,180.22 万元,母公司本年度亏损未提取法定公积金,2020 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 5,180.22 万元,母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974.97 万元,母公司年
初未分配利润 57,593.6 万元,截至 2020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6,618.63
万元。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更好地兼顾股东的
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 1,441,914,930 股为分配基数(公司 2020 年末总股本
1,453,072,510 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 11,157,58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0.0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8,651,489.5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
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该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