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237 股票简称:美晨生态 公告编号:2019-120
证券代码:112558 证券简称:17 美晨 01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0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9 年 0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关于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01 月 11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对回
购预案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司于 2019 年 01 月 28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
具体回购事项及进展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07 日、28 日、2019 年 01 月
22 日、01 月 29 日、02 月 12 日、03 月 04 日、04 月 02 日、05 月 07 日、06 月
04 日、7 月 02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19 年 07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957,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最高成交价为
3.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8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898.52 万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在 2019 年 01 月 28 日至 02 月 01 日期间回购股份数量最大,为
9,957,580 股,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9 年 01 月 28 日)前五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40,092,102 股的 25%,即 10,023,026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8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