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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生态:关于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7


证券代码:112558      证券简称:17美晨01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拟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6.5元/股(含6.5元/股),若按最高回购价6.5元/股,最高回购金额3亿元计算,则回购股份数约46,153,846
股,约占总股本的3.18%。

    风险提示: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本次回购如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将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
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注销回购的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存在
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
以实施的风险;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将导致回购
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购股份业务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等,公司拟以不超过
6.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该事项已经2018年12月0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期限内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授权董事会以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6.5元/股)的价格实施回购。若按最高回购价6.5元/股,最高回购金额3亿元计算,则回购股份数约46,153,846股,回购股份数量约占总股本的3.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在限定的价格范围内择机回购。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人民币3亿元,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6.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6,153,846股。按照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1、如果公司回购股份最终为46,153,846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的

                            比例                      比例

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  287,354,159    19.78%    333,508,005    22.95%

    股

无限售条件  1,165,718,351    80.22%  1,119,564,505  77.05%

  股份

股份总数  1,453,072,510  100.00%  1,453,072,510  100.00%

    2、如果公司回购股份最终为46,153,846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注销)后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的

                          比例                      比例


通股/非流通  287,354,159    19.78%  287,354,159.00  20.42%

      股

  无限售条件  1,165,718,351    80.22%    1,119,564,505  79.58%

    股份

  股份总数  1,453,072,510  100.00%  1,406,918,664  100.00%

    (九)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892,268.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52,515.47万元,流动资产为679,146.63万元。按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为人民币3亿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36%、8.51%、4.42%。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且能有效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买卖情况

                            2018年7月6日至7月20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
    张磊    控股股东、实际控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733,155股,2018年9月5
                  制人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145,307,251股(协议转让股权尚未完成交割)。
            控股股东、实际控2018年11月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转让其所
张磊、李晓楠制人及其一致行持公司股份244,926,428股(协议转让股权尚未完成
                  动人    交割)。

  郑召伟        董事长    2018年9月11日至11月4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
                            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88,020股。

召伟先生的增减持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07月23日、09月05日、11月12日、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8-157)、《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7)。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计划。

  (十一)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郑召伟先生,提议时间为2018年12月02日。董事长郑召伟先生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于2018年9月11日至11月14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88,02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7)。郑召伟先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郑召伟先生未来六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二、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