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 17:00 前按本公告约
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时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4)项至第(6)项中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的附属企业。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推荐人出具的接受推荐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推荐,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4 年 10 月 8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本公
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靖
联系电话:021-57850066
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 3600 号
邮编:201616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附件: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是 □否(请在类别前打“√”)
简历
(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
兼职情况,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兼职情况、
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
其他说明
(注:是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