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2-063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芯征途(一期)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芯征途(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 5 月 18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芯征
途(一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本次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详见公司披露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2022 年 5 月 18
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公司于 2021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40 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此次回购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49,85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65%,最高成交价为 39.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7.34 元/股,支付
的总金额为 79,997,824.51 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次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1、本次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芯征途(一期)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芯征途(一期)持股计划”。
2、本次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新阳芯征途(一期)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本次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16.57 元/股,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2)
第 06853 号的验资报告,本次持股计划实际资金总额为 4,263,461.00 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 4,263,461 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社会融资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为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况。
3、本次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257,300 股公
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7 月 5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全部过户至“上海新阳半导体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芯征途(一期)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本次持股计划实际过户股份数量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数量不存在差异。
根据公司《上海新阳芯征途(一期)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本次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次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均自本次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次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及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
三、本次持股计划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次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本次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次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次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在不考虑本次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次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次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次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