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1-063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1年10月29日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21年10月8日17:00前)按本
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通过深圳证劵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的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九)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十一)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1年10月8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昊 2、联系电话:021-57850066
3、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00号。邮编:201616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附件: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是 □ 否(请在类别前打“√”)
简历
(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
兼职情况,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的工作情况、兼职情况、专业
背景、从业经验等)
其他说明
(注:是指与市上公司或其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