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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36 深市 上海新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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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02


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19-008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方书农、邵建民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阳”或“公司”)股份569,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394%)的公司董事、总经理方书农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93%)。

    持有公司股份4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979%)的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邵建民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93%)。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方书农、邵建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方书农先生

    1.股东名称:方书农

    2.持股情况:持有公司股份569,563股,占公司总股本0.29394%。

    (二)邵建民先生

    1.股东名称:邵建民

    2.持股情况:持有公司股份4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4979%。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方书农先生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6193%)。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
        持)。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邵建民先生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二级市场增持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6193%)。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
        持)。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  本次计划减持董事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方书农先生分别于2017年5月3日和2017年5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合计增持了公司股份569,563股。方书农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等违规操作。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邵建民先生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2017年4月26、27日及2017年5月11日邵建民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64,000股,邵建民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等违规操作。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方书农先生、邵建民先生均承诺在以下期间不施行该减持计划:

    1、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前30日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
        持进展情况公告。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方书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邵建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