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18-111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以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3,500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5500万元,以不超过人民币27.5元/股(含27.5元)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12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最高成交价为24.0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51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318,956.62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