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18-018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提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6年 8
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年9月20日召开 2016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以及2016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路径的议案》,同意实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 2016年8月 24日、2016年9月 20日及 2016年 11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公司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6年11月21日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方式买入
本公司股票1,913,0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873%,成交均价为41.816元/
股。锁定期为2016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1日。详见公司于2016年11
月21日、2017年1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退出及处置方式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
划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有效延期的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延期的,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费用后,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本计划的考核办法规定及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上述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公司董事会和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份额以上同意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