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17-042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11月 2
日召开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实施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期
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上海沃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沃仑-新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沃仑-新阳基金”)进行管理。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提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15日期间通过二
级市场以竞价方式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 2,229,173 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2114%,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1504%(注: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0,721,944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75,200股,总股本增加至193,765,944
股),成交均价为26.91元/股,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
锁定期为2016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15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不超过 24 个月,自 2015年11月2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之日起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退出及处置方式
1、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
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沃仑-新阳基金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延期的,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本计划的考核办法规定及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5、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上述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公司董事会和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份额以上同意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