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证券代码:300236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上海新阳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125万股上海新阳股票,占本激励计划
签署时上海新阳股本总额11380万股的1.10%。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115万
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92.00%,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上海新阳股本总额11380
万股的1.01%;预留1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8.00%,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上海
新阳股本总额11380万股的0.09%。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须在每次授予前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次授予的股权数
量、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业绩考核条件等相关事宜,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
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并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授予情况的摘要及
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预留部分将于首次授予后的一年内授予,过期作废。
4、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3年,
其中锁定期1年,解锁期2年。
(1)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之日起1年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后的2年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
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2次申请解锁,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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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 5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锁期 5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1年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
年内分期解锁,激励对象在可解锁日内按50%、50%的解锁比例分两次进行解
锁。解锁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一个解锁期 50%
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第二个解锁期 50%
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锁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当期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
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
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相应
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5、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
6、上海新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77元/股。授予价格
依据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上海新阳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9.55元的50%确定,为每股14.77元。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在上海新阳披露相关授予情况时确定。
7、对于按照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14年及2015
年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
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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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考核的指标为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每年度考核具体目标如下:
(1)第一个解锁期
2014年度公司净利润不低于6500万元;201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