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决定以2021年末总股本167,831,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56,621.8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831,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枫、周瑾姣
咨询电话:0755-86336966
咨询传真:0755-8633697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