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元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陈伟强先生、周俊祥先生、吴永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发表了明确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内容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1SZAB10375。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 2020 年年度报告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 2021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综合授信, 授信有效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较强、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此次公司及子公司在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非保本收益类理财产品或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类理财产品,扩大了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选择范围,更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 号)的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水平、财务造假、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内幕交易防控、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并购重
组、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履行各项承诺、选聘审计机构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十个重点问题进行逐个梳理,深入自查,出具了《2020 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并报送深圳证监局。公司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已提出整改计划及相应措施,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重大违规事项,未来公司将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质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关联董事黄元忠先生、张文凯先生、陈克让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整改的议案》
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内容逐项自查,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及整改计划。《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整改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