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股东杨颖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14,7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4%)的监事、股东杨颖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9年5月24日起的6个月)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本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监事、股东杨颖女士出具的《拟减持本公司股份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杨颖
2、截至本公告日,杨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 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质押股份数量
杨颖 公司监事 1,414,737股 0.84% 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股份数量:杨颖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本公司股份。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9年5月24日起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7、其他说明:计划减持期间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杨颖女士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杨颖女士严格遵守《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杨颖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杨颖女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杨颖女士出具的《拟减持本公司股份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