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4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李枫;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05月11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05月11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 时,下午 13:00-15:00 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05月10日下午 15:00时
至2018年05月11日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8年05月04日(星期五)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总数 80,514,36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 167,831,090 股的 47.9734%。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80,399,56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 167,831,090 股的 47.905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14,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 167,831,090 股的 0.0684%。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7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2,674,217 股,占公司总股
份数 167,831,090 股的1.5934%。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黄小利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80,399,56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114,80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80,514,36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674,21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 票,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表决结果:获得赞成票80,514,360 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 2,674,21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80,399,56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114,80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80,514,36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674,21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 票,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表决结果:获得赞成票80,514,360 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 2,674,21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80,399,56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114,80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80,514,36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674,21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 票,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表决结果:获得赞成票80,514,360 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 2,674,21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80,399,56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114,80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80,514,36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674,21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 票,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表决结果:获得赞成票80,514,360 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 2,674,21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80,399,56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114,80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80,514,36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674,21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 票,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表决结果:获得赞成票80,514,360 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 2,674,21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80,399,56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114,80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80,514,36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674,21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 票,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表决结果:获得赞成票80,514,360 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 2,674,21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80,399,56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114,80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 80,514,36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674,21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 票,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表决结果:获得赞成票80,514,360 票。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 2,674,21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非保本收益类理财产品或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