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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34 深市 开尔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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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9

开尔新材: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从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存在因公司原因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
      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3、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2 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
      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2 年 10 月 18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开尔新材”)收到了与深圳市壹壹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壹壹建设”)签订的《妈湾跨海通道隧道搪瓷钢板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31,396,371 元(含税),不含税金额约为人
民币 27,784,399 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56%。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办法》的规定,为公司自愿性披露的事项,不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深圳市壹壹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8548589R

  法定代表人:王红波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龙军花园 A1、A2 栋 1 单元 401
  营业期限:2001-04-23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房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土石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堤防工程、河道工程、园林工程(以上均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机械租赁;垃圾清运;余泥渣土及建筑垃圾受纳场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仓储代理。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除本合同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壹壹壹建设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壹壹壹建设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壹壹壹建设主要经营业务范围涵盖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市政等工程施工,以及房地产投资开发等领域,先后参与了滨海大道、深圳湾填海工程、华为厂房基础工程、横坪一级公路、东部沿海通道、清连一级公路高速化改造及其它市政工程,业务体量丰富,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合同名称:妈湾跨海通道隧道搪瓷钢板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深圳市壹壹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的主要条款

  (1)工程名称:妈湾跨海通道隧道搪瓷钢板工程

  (2)工程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3)供货日期:乙方按照甲方的施工计划有序不断的提前将材料运输至现场。

  (4)合同暂定总价(含税):31,396,371 元,最终数量以甲方、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5)质量标准: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搪瓷钢板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原件。乙方生产的搪瓷钢板品种、防腐、规格、形状、平整度、几何尺寸、光洁度、颜色和图案需要建设单位及设计确认。搪瓷钢板检验报告需满足图纸、JG/T234-2008《建筑装饰用搪瓷钢板》要求。

  (6)结算:本合同实行按月计量结算,乙方在每次计量前应上报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清单,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7)支付:本合同无工程预付款;每期结算支付至当期结算金额的 85%,同时扣除当期发生的材料费(若有)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形成的完工结算书,且在建设单位支付相应款项后,工程款的拨付额度不超过结算计价总额的 95%;按结算价款总额的 5%预留质量保证金。

  (8)合同生效:本合同从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9)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驻工地代表、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的处理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总价款(含税)暂定为 31,396,371 元,不含税金额约为 27,784,399 元,
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56%,预计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本年
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除本公告在文首特别提示的风险外,本合同的价款以实际结算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公司需积极配合新冠疫情防控,若因疫情原因导致对项目部的疫情封控以及暂时性停工,都可能对合同的顺利履行及公司的未来收益造成影响,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 17 号——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框架性协议)公告格式》以及《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深圳市壹壹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妈湾跨海通道隧道搪瓷钢板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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