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义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售其参股
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标的:杭州义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通投资”,开尔新材作为其有限合伙人,持有 99.29%合伙份额)持有的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盛环保”)25%的股权。
2、交易进展:2021 年 1 月 4 日,义通投资与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创环保”)、陈荣及陈万天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及相关协议,约定中创环保以 17,700 万元的现金对价受让义通投资持有的祥盛环保 25%股权;截至本公告日,义通投资已收到中创环保支付的交易对价 9,000 万元,并配合完成了 12.71%的股权交割手续;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义通投资就此前诉浙江华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沃投资”)、陈荣、陈万天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于近日收到了法院准予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3、截至本公告日,义通投资仍持有祥盛环保 12.29%的股权,根据相关协议
约定,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中创环保需支付给义通投资剩余股权转让款 8,700
万元。
近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义通投资的
通知,义通投资收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0)浙 01 民初 1206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义通投资因与华沃投资、陈荣、陈万天就祥盛环保股权转让一事发生纠纷,于 2020 年 5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简称“本次诉讼”),并收到法院出具的
《案件受理通知书》。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杭州义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售其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1 月 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
义通投资与中创环保、陈荣及陈万天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及相关协议,约定中创环保以17,700万元的现金对价受让义通投资持有的祥盛环保25%股权。2021
年 3 月 23 日,义通投资收到中创环保支付的第一期交易对价人民币 5,000 万元。
2021 年 3 月 29 日,义通投资收到中创环保支付的第二期交易对价人民币 4,000
万元。2021 年 5 月 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
义通投资与中创环保及陈荣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股权收购协议》第 2.3.2 条“交易对价支付安排”中关于第三期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约定进行了调整。详细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杭州义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售其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013、014、034)及相关公告。
2021 年 5 月 7 日,义通投资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向法院提出了撤诉
申请,并于近日收到了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日,义通投资仍持有祥盛环保 12.29%的股权,公司将积极推动祥盛环保股权转让事宜,
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